为做好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结合克拉玛依区实际,现将2024年秋季幼儿园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1.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
2.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办理延缓入园的本区户籍且在教育局备案的幼儿。
二、登记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西部智慧城市生活”,进入公众号点击页面右下角“教育服务”,选择“幼儿入园指南”学习预约登记操作方法,正式信息登记点击“入学登记”,进入“幼儿入园预约登记”页面,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三、幼儿入园信息采集
(一)填报信息
填报信息包含适龄幼儿入园区域(城区)、幼儿姓名、性别、族别、身份证号、居住地址、户籍信息、家长姓名、联系电话、房产信息等。
(二)上传相关资料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提供。
①父母及幼儿户口本(幼儿所在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幼儿页);如法定监护人双方与幼儿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须上传出生证明;抚养权证(领养证)。
②法定监护人购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
③法定监护人无房:须开具无房证明(房屋信息查询)。
④意愿幼儿园选择:家长确认幼儿园类型,是否选择公办幼儿园(二选一);
如选“是”,按照公办幼儿园录取办法统筹安排;
如选“否”,家长确认民办幼儿园的名称。
2.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提供。(非本区户籍包括本市非本区户籍和非本市户籍)
①父母及幼儿户口本(幼儿所在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幼儿页);如法定监护人双方与幼儿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须上传出生证明;抚养权证(领养证)。
②法定监护人购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
③法定监护人无房:居住证(新疆公安APP)或社区开具居住证明。
④意愿幼儿园选择:家长必选两所不同的民办幼儿园,如有意愿申请公办幼儿园空余学位,请在是否申请公办幼儿园勾选“是”,并根据赋分标准上传材料(以一位法定监护人为准)。
(三)登记时间
2024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四、学区认定
经公安、住建等部门对家长登记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联合审查结束,按照《克拉玛依区幼儿园学区认定办法》,确定每名适龄幼儿所在学区。(即户籍地址、房产地址等相关信息)
五、注意事项
1.《克拉玛依区幼儿园学区认定办法》仅限于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学区认定后三年内不再变更,原则上不转园。
2.适龄幼儿家长提供材料时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材料真实性,以免影响招生录取。市、区教育局将协同公安、住建、民政等部门对家长上传的材料开展联合审查,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者,将纳入最后批次录取,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同时将依法追究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适龄幼儿家长必须按照通知中的信息采集时间节点完成登记。因家长个人原因而错过信息登记时间,将在招生全部结束后,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协调相对就近幼儿园入园。
4.多子女信息填报学段是2024年下半年在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信息,或双胞胎子女信息。
5.领养子女需上传民政局办理的抚养权证(领养证)。
6.因身体疾病申请本年度延缓入园适龄幼儿,预约登记时须文字描述延缓入园原因(字数不超过50字),并上传一年内二甲及以上医院有效诊断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审核,7月通知家长审核结果,教育局进行备案。
7.已经在园就读并录入学籍的幼儿,不能重新办理入园申请登记。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990-6238199
附件1:克拉玛依区幼儿园学区认定办法
附件2:非本区户籍幼儿申请公办幼儿园就读空余学位赋分标准
附件3:克拉玛依区民办幼儿园信息表
附件2:
非本区户籍幼儿申请
公办幼儿园空余学位赋分标准
END
编辑:“克拉玛依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编辑部
薛雅元 张鹤 徐世钰
来源:克拉玛依区教育局
审核/侯晓磊 张向磊 周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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