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白碱滩区爱心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复方甘草口服液、头孢呋辛酯胶囊等多种药品未按规定在阴凉处存放;盆炎净胶囊、祖卡木颗粒等部分处方药摆放在非处方药柜台中;购进的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均未凭处方销售;柜台中有35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并且该店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等第三类医疗器械。
当事人销售假冒药品和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警告,没收其违法经营的药品和违法所得770元,并处以56720元罚款。
2015年9月,王磊在乌鲁木齐一家家具加工作坊订做了一套衣柜,为了谋取更大的利润,他要求厂家在衣柜上贴有安徽滁州的“扬子”字体及商标,衣柜外包装印有“扬子橱柜·衣柜”“中国扬子集团”等,冒充“扬子”衣柜在我市对外销售。截至被查获时,王磊的违法经营额为21.5万,获取违法所得2000元。
王磊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2016年3月,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王磊做出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克拉玛依老小孩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违法从事以中老年人为消费群体的保健品经营活动。为销售其产品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召集老年人举办现场视频讲座。通过视频宣传“澳益佰”牌金枪鱼油软胶囊具有治疗癌症,延长生命,修复人体细胞等功效。并宣传此产品只有领导人和对国家做出贡献的人士才能够服用,宣传内容虚假、夸大。当事人共计销售“澳益佰”牌金枪鱼油胶囊经营额23.5万元。
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做出罚款8万元和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
克拉玛依市广太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2016年5月4日两次从四川胖子天骄食品有限公司以192元/件的价格购进了40件、20件“胖子”牌清油火锅底料。因产品临近保质期,该公司为减轻损失,2016年5月25日开始将临近保质期的11件“胖子”牌清油火锅底料的生产日期涂改成2016年5月25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被查获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均未售出,货值金额2640元。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行为,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过期食品、没收用于涂改生产日期的喷码机和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
梁胜利于2016年5月伙同曾伟(另案处理),在克拉玛依区小拐乡以每条0.9元的价格,仿制生产了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磷酸二氢胺包装袋,每袋规格为25KG,共计4500条。他又从乌鲁木齐以每吨930元的价格,购进原料磷酸一胺和硫酸铵各17.5吨按1∶1的比例混合后灌装,称重、封口,生产假冒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磷酸二氢胺化肥31.475吨,以每吨4000元价格对外销售,案值125900元。当事人未办理任何证照。
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依法对梁胜利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假化肥1259袋和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5月26日,白碱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克拉玛依健信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白碱滩区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奥琳德”牌全自动超滤净水机上标示有“医械水科技”字样,店内放置的宣传单上有“开启未来品质健康生活全新体验,打造中国健康医疗器械行业第一品牌”字样。经查,当事人2016年3月4日购进2台“奥琳德”全自动超滤净水机,购入价2550元/台,销售价是4300元/台。
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宣传内容存在虚假。当事人被执法人员依法查获时,未获违法所得,货值8600元。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11月8日,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宣传“融资者提供合法房产进行抵押”“零风险、高收益”理财,投资理财起点3万元,承诺确保投资人月息1.5%,擅自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且虚假宣传。截至查获时,当事人与17名投资人签属《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居间合同》,融资出借177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属于擅自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3月30日,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蒋海荣于2015年3月交纳16100元5折购进康婷系列产品取得天津康婷中级代理资格,并加入天津康婷(独山子)众鑫时代后,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销售康婷系列产品。截至2016年3月,当事人以二二复制双轨制模式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和中级代理商共31人加入康婷传销组织由此形成上下线网络,获取高额报酬。查获时,涉案金额241500元,当事人获取违法所得6039元。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介绍他人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39元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8月11日,市质监局对克拉玛依市香榭丽都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存放一批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的标牌上标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以及《质量证明书》。经查,该批钢筋由昌吉市凯德尔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销售给克拉玛依香榭丽都建筑工地。2016年8月12日,经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批钢筋系伪造或者冒用八钢厂名厂址、产品标识和产品质量证明书的产品。
昌吉市凯德尔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属于销售冒用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钢筋的行为,市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给予没收假冒钢筋66.04吨、违法所得1993.6元和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5月23日,克拉玛依市阿丽米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加工了25袋(规格150克/袋)蓝莓椰子圈糕点。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专项监督抽检时发现,该批蓝莓椰子圈糕点铝、标签项目不符合GB/T20977-2007标准要求,属于不合格产品。
克区质监局查获时,该公司当天生产的蓝莓椰子圈糕点已全部销售完,销售价格是8元/袋,货值金额共计200元。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加工销售食品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克区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做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